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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万元!北京经开区稳金融、促融资奖励资金即日起开始申报!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2020-10-10 08:49:541069次

为优化区内金融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扶持企业长远发展,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共克时艰的若干措施(2.0版)》,经开区发布稳金融、促融资政策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奖励资金即日起开始申报。具体内容一起往下看↓↓↓

  稳金融 

  一、申报时间

  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首页(轮播图位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贴息奖励

  申报条件

  (一)在经开区(60平方公里,以下同)范围内注册、纳税并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小微企业;

  (二)疫情期间在经开区内银行获批贷款;

  (三)企业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四)2019年度为经开区作出一定经济发展贡献的小微企业;

  (五)未来五年不改变工商注册地并在经开区纳税的企业。

  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2019年度作出一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小微企业,疫情期间(2020年1月26日-2020年9月30日,以下同)在经开区内银行获批的利率在5%及以下的贷款,予以50%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25万元。申报企业实际获得奖励金额将综合考虑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核定。

  新注册奖励

  申报条件

  (一)2020年1月26日至9月30日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机构; 

  (二)未来五年不改变工商注册地并在经开区纳税。

  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于新注册的持牌金融、投资机构给予实缴资本1%的资金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已在入区协议中考虑过相关资金奖励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以上内容详见北京经开区官方APP“尚亦城”服务页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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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010-67857557,工作日9:00-17:00;

  政策解读: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联系人:马娜,联系电话:010-67886597,工作日9:30-17:3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30。

  促融资 

  一、申报时间

  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首页(轮播图位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奖励

  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新入区已获得经开区管委会立项批复的企业;

  (二)符合诚信经营标准,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三)奖励事项的统计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范围内;

  (四)未来五年内,不改变工商注册地并在经开区纳税、入统的企业;

  (五)完成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

  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完成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且在经开区注册、纳税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申报企业实际获得奖励金额将综合考虑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核定。

  再融资奖励

  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新入区已获得经开区管委会立项批复的企业;

  (二)符合诚信经营标准,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三)奖励事项的统计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范围内;

  (四)未来五年内,不改变工商注册地并在经开区纳税、入统的企业;

  (五)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且以增发、配股等方式再融资的企业。

  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在经开区注册并纳税的上市企业、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再融资的,区级财政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申报企业实际获得奖励金额将综合考虑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核定。

  并购重组奖励

  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新入区已获得经开区管委会立项批复的企业;

  (二)符合诚信经营标准,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三)奖励事项的统计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范围内;

  (四)未来五年内,不改变工商注册地并在经开区纳税、入统的企业;

  (五)通过市场化方式,并购控股上市企业、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并成功引进经开区的企业。

  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在经开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通过并购控股上市企业、“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且成功引进本区的企业,区级财政按照并购交易金额的5‰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申报企业实际获得奖励金额将综合考虑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核定。

  融资租赁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新入区已获得经开区管委会立项批复的企业;

  (二)符合诚信经营标准,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三)奖励事项的统计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范围内;

  (四)未来五年内,不改变工商注册地并在经开区纳税、入统的企业;

  (五)积极开展企业融资租赁(含保理)服务,且融资租赁年化手续费(服务费)率不高于2%;

  (六)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支持内容及标准

  在经开区注册并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为本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符合上述条件的,按不高于其对本区企业开展的实际交易合同额的5‰给予奖励。对融资租赁公司当年购入本区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租赁业务的,按照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1%给予奖励。单户企业两类奖励资金总额最高100万元。申报企业实际获得奖励金额将综合考虑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核定。

  以上内容详见北京经开区官方APP“尚亦城”服务页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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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010-67857557,工作日9:00-17:00;

  政策解读: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联系人:马娜,联系电话:010-67886597,工作日9:30-17:3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