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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 多途径多层次学习宣传贯彻新档案法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0-10-14 09:21:111059次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金珍珍)为切实履行好党管档案工作的政治责任,浙江省温州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项举措切实抓好新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7月28日,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伟俊批示,要求做好新档案法的宣传。温州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军专门研究部署,要求多途径、多层次开展好新档案法的宣贯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宣贯通知精神和陈伟俊批示要求,温州市委办公室印发了新档案法宣贯文件,对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学习宣贯新档案法提出明确要求。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强化“三地一窗口”使命担当,以档案工作“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事业自觉,抓好新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档案工作主体责任,把学习新档案法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温州市委办公室邀请浙江省档案馆专家作新档案法专题讲座,市委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馆、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及市委市政府接待工作中心5家单位参加学习。市委政研室、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等多家单位理论中心组也陆续开展专题学习。

陈伟俊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将新档案法纳入学习内容,市四套班子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带头学习新档案法,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档案法的历史沿革、修订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修订内容,提升档案法治思维。市委组织部门将新档案法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育培训内容,并列入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普法)考试测评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内容,不断提升其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与此同时,温州市充分运用温州网络学堂和全市学法用法考试两大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档案法的宣传学习。市委组织部门将新档案法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档案法的发展历程,以及新档案法的立法原则、特点、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档案法治意识。

温州市档案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市档案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上开展了新档案法培训;在全市档案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上,进行了新档案法学习和专项考试;同时,结合“三服务”活动,征订了一批新档案法宣传手册,分发给市四套班子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员,推动档案法知识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其中,龙湾区档案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了新档案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让群众进一步走近档案,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营造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此外,温州市档案局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等方式,对市直单位、中介服务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单位等开展掌上执法,并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建立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切实把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0月12日 总第3588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