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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 核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0-10-27 09:57:591143次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关娜 钟盛)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档案馆统筹安排业务工作人员全程参与5个县(市、区)25个乡镇50个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级考核验收工作,有力加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

2019年5月,梧州市被列为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验收中,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梧州市推进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办法》《梧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等要求,结合实际对各县、镇、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及组织保障、动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认真核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梧州市5个县(市、区)及乡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基本都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但尚未进行规范整理归档,存在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签章记录不规范、照片不清晰、电子文件管理零散等问题。

下一步,梧州市档案馆将继续配合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进行督查指导,督促有关县(市、区)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确保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齐全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利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0月26日 总第3594期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