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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档案馆构建干部廉情“信息库”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0-11-27 08:45:451119次

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档案馆机关纪委制定出台《青岛市档案馆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构建全面记录干部清正廉洁履职尽责情况“信息库”,促进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走向“严细实”,为选人用人积累丰富素材。

《办法》结合干部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对干部廉政材料的建档对象、归档范围、收集移交、整理标准、保管利用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全链条化管理机制。廉政档案遵循“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原则,覆盖馆领导、处室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同时,将干部基本信息、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置、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廉政提醒情况、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10项基本内容纳入其中,全面摸清“廉情”底数。此外,廉政档案还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移交时间、健全了交接手续,使档案材料更具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提升了干部清廉履职的自觉性,为精准掌握干部廉情、防止“小渗漏”形成“大管涌”提供了基础数据,有利于夯实风清气正的政治土壤,形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下一步,青岛市档案馆机关纪委将着手开展廉政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进行不间断、常态化推动,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1月26日 总第3607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