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区明确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进馆要求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0-12-02 10:39:071281次
本报讯近日,南京市栖霞区档案馆、区卫健委、区属医院联合举办全区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对接会。三方明确各自职责,统一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归档进馆相关要求。归档材料涵盖《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本》《分娩登记本》、孕产妇住院分娩相关病历、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存根等,有关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并纳入,由区卫健委统一移交至区档案馆,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收集、整理、移交、接收的常态化。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1月30日 总第3609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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