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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办印发《意见》全面推进新时代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0-12-10 10:52:311142次

本报讯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全面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以档案工作“三个走向”为指引,以新修订的档案法为依据,聚焦党政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立足数字浙江建设中档案信息化发展实际,就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明确目标和任务。一是从加强依法治理、优化实施路径和强化责任落实3个方面提出加快完善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中的职责分工,确立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的方法理念。二是围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出着力提升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数字档案在服务数字浙江建设和助推党政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三是从实施数字档案系统提升、档案资源数字化转型、区域数字档案共享利用和档案行政智能监管四大示范工程,提出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建设,推动档案系统提质增效,加快建立以电子档案为主导的档案数字资源体系,提升档案数据共享利用水平,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四是从加强科技、标准、安全和产业支撑4个方面提出全面强化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支撑体系,进一步为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打造优良环境。五是提出要健全完善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支撑、注重项目推动和强化人才保障4个方面推动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近年来,浙江省档案信息化工作全面融入数字浙江建设总体格局并实现同步发展,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化归档工作,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位于前列。目前,全省各市、县(市、区)全部建成电子档案管理统一平台,建成国家级数字档案馆50个,累计归档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3700多万件。下一步,浙江省各级档案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在新发展阶段以高质量、竞争力和现代化为发展方向,高标准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主动服务、安全可控的智慧档案工作体系,助推党政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