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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开展档案执法检查
来源:国家档案网2020-12-11 11:10:431213次


11月16日—27日,抚州市档案局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园林绿化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团市委等8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按照行政执法检查的流程,从档案工作机构人员、档案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情况、档案安全防范措施及保管情况、档案集中管理情况、档案移交情况、档案鉴定情况等7个方面17个检查项目开展逐项检查。制作《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记录》,分别由检查组长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到场人员签字确认。

检查中发现,受检单位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建立了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等制度,加强了档案的收集管理,特别是工程项目档案收集较为齐全,档案保管保护设施有所改善。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受检单位存在档案保存分散,未集中统一管理;除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外,对其他门类档案认识不足,管理有偏差,声像档案、实物档案收集不全;工程项目档案、文书档案未严格按照标准整理归档,也未按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检查组指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是党和政府重要的信息资源,具有存凭、资政、育人的作用,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检查组要求,各受检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收、管、用”三个环节加强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要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将档案尤其是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向档案馆移交。

受检单位表示,通过档案执法检查看到了不足,找到了差距,发现了问题。执法检查既是工作的压力也是整改的动力。执法检查通知发出后的第二天,该市团市委就主动将整理好的档案移交进档案馆。市水利局组织人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市扶贫办聘请第三方对各门类档案开展整理工作;市城管局、市园林绿化局的领导表示,要以抓铁有痕的举措,按要求整理工程项目档案,完善档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