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馆出台《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江苏省依法高质量发展全省档案事业3个方面的重大举措。
一是依法强化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意见》要求,全省档案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与服务国家战略、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与制订和实施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围绕“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挖掘并打造一批富有江苏特色的档案资源品牌;全力拓展民生档案进馆渠道,推动相关专业档案适时适度进馆;完善民生档案服务功能,持续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要全面深化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开展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有序推进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完善档案利用制度;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建库为契机,强化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要加强对档案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并实施有效监督。要加快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探索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依法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保障各类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鼓励各级地方财政根据本级档案部门和机关单位档案信息化实际需求安排专项资金,并对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给予资金配套和监督使用。要抓紧完善全省电子档案管理相关制度,逐步实现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探索电子文件收集、归档、移交、存储的科学方法路径,实现OA系统、业务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的“无缝衔接”,合理使用数据固化和防篡改技术;建立检测机制,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加大力度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要继续推进长三角区域档案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动更多数字档案资源的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利用。
三是依法加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把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积极整合执法资源,探索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2月21日 总第3618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