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重视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合理确定涉改单位档案归属和流向,及时做好档案整理与移交,确保国家档案资源完整与安全。
江西是全域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今年10月份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不少省直单位和市县党委办(档案局)就事业单位改革档案处置有关事宜向省档案局来电咨询,反映对档案处置标准存在难于把握的情况,对部分专业档案的归属和流向存在争议,希望出台相关文件进行规范,及时定分止争。为了有效回应相关诉求,省档案局会同省档案馆先后到省直有关单位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所属涉改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管理现状,以及对档案处置的初步想法和有关意见建议,研究确定档案处置原则及相应办法。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精神,结合调研掌握情况,省档案局牵头起草了通知。
相较于2018年江西省党政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此次事业单位改革档案处置工作更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一是涉及单位多、人员多、覆盖面广,仅省直单位就达940余家、涉及5万余人;二是档案管理基础参差不齐,不少涉改单位档案管理较为混乱,很多单位的档案留存在职工手中、未作规范整理;三是档案门类多、载体形式多,除文书档案外,还有大量科研、产品、基建、仪器设备等科技档案,会计、人事、照片、实物档案等也要同步规范移转;四是各级综合档案馆大多未对涉改单位档案单设全宗管理。做好此次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档案处置工作,需要在涉改事业单位、现有及未来所属主管部门、各级综合档案馆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档案利用价值最大化。通知提出,要以维护档案齐全完整、确保档案安全规范、方便档案查阅利用为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实际,由涉改事业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合理确定档案的归属和流向。为提高操作性,还明确了四种情况下涉改单位档案处置解决方案,供各地各单位对照选择。对档案归属流向存在特殊情况的,涉改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及时与档案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共同研究决定,依法依规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