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规范事业单位改革档案处置工作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1-01-13 17:14:511054次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重视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合理确定涉改单位档案归属和流向,及时做好档案整理与移交,确保国家档案资源完整与安全。
江西是全域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自去年10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不少省直单位和市县党委办(档案局)就事业单位改革档案处置有关事宜向省档案局来电咨询,希望出台相关文件进行规范。为此,江西省档案局会同省档案馆先后到省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档案处置原则及相应办法,并由省档案局牵头起草了《通知》。
此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单位多、人员多、覆盖面广,仅省直单位就达940余家,涉及5万余人。同时,各涉改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少涉改单位档案管理较为混乱。此外,各单位保管的档案门类多、载体形式多,各级综合档案馆大多未对涉改单位档案单设全宗管理。《通知》提出,要以维护档案齐全完整、确保档案安全规范、方便档案查阅利用为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实际,由涉改事业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合理确定档案的归属和流向。为提高操作性,《通知》明确了4种情况下涉改单位档案处置解决方案,供各地各单位对照选择。《通知》要求,档案归属流向存在特殊情况的,涉改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及时与档案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共同研究决定,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月14日总第3628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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