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中小微企业档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4小时咨询热线: 400-015-194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地方动态
上海 创新形式宣传档案法
来源:国家档案局2021-01-14 08:58:481116次

本报讯 在新修订的档案法实施前夕,上海市档案局利用上海移动、上海联通、上海电信三大运营商平台向全市3700多万手机用户发送了一条新修订档案法的宣传短信。这是上海市档案局开展的档案法治系列宣传活动之一。

自新修订的档案法颁布以来,上海市档案局第一时间动员部署,将宣传贯彻档案法列入重点推进工作任务,纳入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率先制定完成全市宣贯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档案法宣贯工作。

上海市档案局通过组织学习宣讲、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做好档案法普及宣传活动,完成市级机关、各级各类档案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300余家单位近1000人的轮训。携手“学习强国”上海学习平台和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档案春秋”举办新修订的档案法及档案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推送信息总阅读量近60万次,参加知识竞答的人员近10万人次。同时,借助“档案里的故事”档案法治文化品牌,深入社区、村落,面向基层群众和档案工作者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

上海市档案局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等部门加强沟通,及早谋划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档案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地方条例贯彻实施专题调研,向近100家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先后开展8次专题调研,梳理出社会上普遍关注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服务企业规范管理、档案开放利用等方面的问题,为下一步修订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档案法修订,对全市档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清理,制订3年立改废工作计划,确保档案法规制度统一。

上海市档案局还对标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鉴定开放、监督检查等档案法新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短板弱项,进行拉单挂账、逐项落实,打牢业务基础。针对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档案开放期限缩短为25年的规定,建立由法治部门牵头,整理编目、接收、利用等业务部门共商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推动解决档案依法开放提供工作方案。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月14日总第3628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