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室晋升自治区特级档案室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1-14 16:52:251155次
近日,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室各项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档案局测评组的认定考评,晋升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室于1997年晋升市直机关一级档案室,近年来,院党组重视支持档案工作,始终把创建特级档案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要求,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完善档案管理体系,投入200多万元更新完善档案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档案门类齐全、整理规范,基础业务工作扎实,档案管理安全可靠;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室藏档案特别是诉讼业务档案数字化率较高;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写大事记、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等以及设立档案文化陈列室、制作宣传片。档案工作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机关、服务司法审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自治区档案局测评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核、检查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室创建特级档案室工作进行了详细检查,认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各项条件达到特级室标准,一致同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室晋升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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