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现将《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和《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认真组织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推荐工作。
2021年《选题指南》中新增国家档案局重点科技项目,申报此类项目须由档案行业相关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挂帅、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档案局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国家档案局档案科技项目评议专家委员会单独评审。
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程序如下:
1.推荐单位需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档案科技管理系统”进行项目推荐工作。“档案科技管理系统”登录期限为2月18日9∶00起至3月20日17∶00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作为推荐单位登录“档案科技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文件发放。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如有推荐意向,以及相关单位有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意愿的向我局技术部科技处申领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单位依据推荐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档案科技管理系统”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和《项目内容摘要》(见附件3,1000字以内),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打印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重点科技项目的需经本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3.项目报送。每个项目须报送纸质版《项目任务书》一式4份,《项目内容摘要》及《推荐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推荐单位或申报重点科技项目牵头单位须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国家档案局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项目任务书》《项目内容摘要》和《推荐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网站中“档案科技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部门:技术部科技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3093016、55605255
邮寄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29号
邮政编码:100037
电子邮箱:kjc@saac.gov.cn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