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档案局、馆对涉改事业单位档案处置拧紧“安全阀”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2-20 14:36:515450次
日前,江西省抚州市档案局、馆按照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直涉改单位的档案处置开展了督查指导。要求各有关单位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确保档案处置工作有序有力,确保单位档案得到妥善处置。
2021年1月,抚州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市档案局、馆成为市委、市政府档案处置的承办单位。面对涉改试点覆盖面广,涉改事业单位多,档案工作基础参差不齐,档案门类形式差异大的局面,2月初,市档案局、馆闻令而动,第一时间制订了涉改事业单位档案处置路线图,组成3个小组,针对撤销单位、重组单位、职能优化单位、调整级别单位等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察指导工作。要求各涉改事业单位明确档案处置负责人、承办人;档案处置完成的时间;档案处置的经费保障;需要处置的档案门类;档案的归属流向。同时强调,档案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记录,是维护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在档案处置工作过程中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到大动员、大起底,对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清点和检查。特别要做好留存在部门和个人手中的应归档的(包括各门类、各载体)文件材料收集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严防损毁遗失,并按照不同门类档案整理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归档,或整体移交档案馆,或移交新组建单位,或移交原主管部门,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目前,列为撤销的单位已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其他新组建的单位也已按相关要求办理档案移交工作。市档案局、馆表示,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业务指导力度,靠前服务,掌握档案的归属流向,积极做好涉改单位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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