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档案馆印发《“十四五”时期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和解密清理工作方案》和《“十四五”时期馆藏档案开放鉴定第一批次任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方案”),正式打响“十四五”时期馆藏档案开放鉴定攻坚战。这是省档案馆执行新修订的档案法,聚焦主责主业,昂首阔步迈上新征程、构建档案服务新格局的重大行动,是在新发展阶段立足人民立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
去年8月,江西省档案馆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作出了开展馆藏档案开放鉴定攻坚的决定。会议提出,举全馆之力用5年左右时间,将2025年底形成满25年的约150万件馆藏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全部完成开放鉴定,同步开展涉密档案解密清理工作。同时,要求“一本账”管理各网络开放档案目录,鉴定开放一批,即在局域网馆内应用系统和江西档案信息网同步发布一批。会议指出,开展馆藏档案开放鉴定攻坚的目的,一是要在档案馆依法管理上更进一步,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按时按规定向社会开放到期档案;二是要在档案服务上更实一些,不仅要有服务平台,更要有服务内容,要让群众通过“赣服通”掌上查档真正能查到所需档案;三是要在干部培养上更严一些,要让各处室干部通过开放鉴定工作进一步熟悉馆藏、掌握政策、提升技能,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能体现档案工作的专业性。
根据江西省档案馆党组的决定,有关处室立即协同编制工作方案。首先,以全宗为对象、以件为基本单位,对全部馆藏的开放鉴定情况和数字化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明确了档案开放鉴定总任务和涉及的全宗。其次,将涉及的全宗根据鉴定难易程度、工作相关性、各处室专兼职鉴定人员数等要素划分到各处室,确定各处室鉴定总任务。最后,根据各全宗数字化情况,将总任务划分为3个批次,每个批次用时约1年,批次任务最终细化到个人,馆领导与普通干部一样承担开放鉴定任务。任务压实到处室、责任落实到个人,领导率先垂范,为攻坚任务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保证鉴定质量和效率,江西省档案馆重新修订了《江西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划分控制使用范围工作细则》,编印了《江西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规则与应用参考手册(试行)》,手册分为开放规则、控制规则、全宗内共性文件适用规则3个部分,便于工作查考。同时,开展全员培训,对《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规则与应用参考手册(试行)》3个主要依据进行了认真解读和学习,对鉴定应用系统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此外,进一步优化数字档案集成管理系统开放鉴定业务流程与功能,推进档案数字资源上线、挂接,并通过与档案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对接,提供智能化的档案辅助开放鉴定支持,为攻坚任务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与保障。
新修订的档案法规定,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应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在“两个方案”基本定型之后,江西省档案馆组织召开了省直有关单位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联系会。会上,省档案馆通报了“两个方案”、各单位涉及的开放鉴定任务数和意向合作方式,省档案局对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过讨论交流,省档案馆提出的合作方式取得了省直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正式写入了“两个方案”中。目前“两个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2月18日 总第3641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