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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档案馆以“三定”方式推进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来源:中国档案网2021-02-25 09:01:271099次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根据新修订的《档案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为更好满足群众查档需求,扩大档案利用范围,贵州省锦屏县档案馆及时部署,提前谋划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同时对馆藏档案进行精准摸底,确保馆藏档案底数清、数据准。

一是“定目标”。组织召开了档案开放鉴定专题培训会,由业务人员对《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进行深入解读,使馆内全体干部职工从意识上认清档案划控、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把握划控“尺度”。同时制定了档案开放鉴定方案,成立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专项工作小组成员,确定将馆藏1-204号全宗中1967-1996年间形成的档案纳入开放鉴定范围,并明确于2021年3月5日前全面完成档案开放鉴定初审、复审工作。

二是“定步骤”。明确档案开放鉴定的7个步骤。即:按全宗调阅应鉴定馆藏档案;对档案逐卷逐件进行初审鉴定,提出开放或限制意见;制作开放档案全引目录;全部审卷结束后,组织人员互相抽查、检查、汇总,统一填写《开放档案鉴定登记表》;装订开放档案目录;由本馆档案鉴定小组复审,在开放档案案卷相应位置加盖“开放”章,复审结束后完成开放档案鉴定报告撰写,报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复审与初审如有不符之处,按复审意见修改相关内容。

三是“定质量”。县档案馆坚持将“档案安全第一、鉴定质量为先”贯穿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了档案开放利用的鉴定、划控工作规章制度,对原有的《档案鉴定和划控制度》《档案开放审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改,增加了可操作性,使之更适应档案划控、鉴定的需要。同时,按照“谁定密、谁解密”的原则,认真审查涉密档案开放内容,向文件形成者征求开放意见,把严档案开放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