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1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那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释放了哪些与档案工作有关的信号,通过对标对表,担负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重要职责的档案部门,可以清晰看到下一步工作的发力点和突破口。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报告原文
重任在肩,更须砥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档案工作
2021年我们党将迎来百年华诞,隆重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好用活档案资源,积极服务党中央开展的主题庆祝活动和“四史”教育,用档案见证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辉煌,用档案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故事。这是档案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我们推动工作的重大机遇。
一是要高标准地办好有关展览展示活动。各级档案部门都要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主题,精心策划举办档案展览展示活动,用档案讲好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故事,全面生动展现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二是要拿起档案武器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各级档案部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防范化解政治风险的本领,对形形色色的错误观点和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同宣传、网信等部门的配合,敢于善于拿起档案武器,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坚决维护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展现档案人的政治担当。
三是要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和接收征集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提前谋划、做足准备,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要收集整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迎接建党100周年相关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档案。要做好相关方面档案的征集、接收工作,通过与有关纪念馆、资料馆、图书馆等交换档案重份件、扫描件、复制件等方式丰富馆藏资源。
“十四五”
报告原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档案工作
2021年,我们将以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
一是深刻认识档案事业发展形势。谋划“十四五”时期档案工作,一定要辩证认识和把握国内外大势,深刻认识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应对挑战破解难题中不断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二是明确“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思路。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引领,凝心聚力,奋勇前行,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好本地区本系统档案工作“十四五”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级档案部门在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时要及时跟进、积极作为。要围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抓住科研档案这一着力点,进一步推动规范化管理。围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和坚持扩大内需,加大推动电子发票、电子票据电子化归档的力度,充分发挥电子发票、电子票据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促进产业链发展、助力数字经济方面的作用。总结长三角地区档案工作一体化发展的经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下的区域档案协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加强业务指导。
依法行政
报告原文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档案工作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档案法正式施行。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抓好档案法贯彻实施各项工作,真正把档案法确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配套法规体系。档案法实施办法是主干性配套法规,要作为202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还要研究制定档案开放利用规定、电子档案管理的具体办法、档案鉴定销毁的程序和办法、国有单位产权变动时档案转让办法等。抓紧研究修订《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与档案法相衔接。此外,还要认真抓好全国档案“八五”普法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档案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国家档案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大规模执法检查,按照档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6方面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起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强化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努力把贯彻实施档案法提高到新水平。
三是加大档案开放力度。档案形成单位或保管单位要做好档案移交前的开放审核。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机制,对临近开放期限的馆藏档案组织审核,及时公布开放档案目录。要简化利用的手续和流程,将人民群众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落到实处。
数字政府建设
报告原文
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今年要基本实现“跨省通办”。
档案工作
档案科技与信息化是推动档案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快实现以档案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
加速数字档案馆(室)建设。2021年,将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实现电子公文规范化归档管理,扩大电子发票、电子票据、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试点范围,逐步实现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坚持以评促建,推出一批示范单位,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向智慧化方向发展。加强中西部地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各省区市要加强本地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区域内各级综合档案馆互联互通,推动共享平台向机关单位延伸。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跨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力度,扩大“一网查档、异地出证”惠民服务覆盖面。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已初步建成,2021年5月将具备接入条件,希望各地积极与平台对接,共同推进全国档案数字资源共享利用工作,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档案查询一网通办。
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报告原文
做好今年工作,要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继续毫不放松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有序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提高科学精准防控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档案工作
2021年,各级档案部门要从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深刻认识把脱贫攻坚和抗疫斗争等档案完整归集起来、记录下新时代这场伟大奋斗历史的重大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在2021年上半年将截至2020年年底以前形成的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好、整理好。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央和地方各级应对疫情工作临时机构、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形成的脱贫攻坚档案、疫情防控档案目录报送同级综合档案馆,乡镇要将脱贫攻坚档案目录报送县级综合档案馆。到2021年年底前,县乡两级脱贫攻坚档案要向县级综合档案馆完成移交,应对疫情工作临时机构形成的档案要向同级综合档案馆完成移交。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种子和耕地问题,探索县、乡、村密切配合的三级档案工作管理网络,进一步推动农村档案规范化管理。
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涉及部门多,区域跨度广,形成的档案资料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各级综合档案馆要规范建设两类档案专题数据库,便于有效开发、实现共享共用。
科技创新
报告原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完善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布局。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深入谋划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改革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式,推广“揭榜挂帅”等机制。
档案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路径和强大动力。各级档案部门要强化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战略意识、创新意识、攻坚意识,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前进。档案系统广大干部要打破封闭的自我循环和僵化的思维模式,善于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问题,以自信、开放、包容的心态,更好地呼应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2021年,为提高档案科技创新能力,将完善档案科技规划管理,改进科技项目组织、评价方式,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档案科技管理质量。探索实施档案科研“揭榜挂帅”制度,通过竞争机制选拔科研项目承担人,对取得重大成果的予以奖励,充分激发档案科研活力。坚持创新与实用并重的科研方向,组织全国档案科研力量围绕传统载体档案保护、绿色档案馆建设、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等重大课题进行攻关,力争实现技术突破。
文 化
报告原文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脱贫攻坚精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等事业。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和管理,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建设国家文化公园。
档案工作
2020年是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过5年不懈努力,“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5年来,大力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8.7亿元支持建设600多个县级综合档案馆。持续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建设6家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完成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8800余万条,组织实施档案开发项目近400个,形成了一大批有特色、有分量的档案开发成果。实施483项科技项目,评选出147项优秀科技成果。2016—2019年接待利用2755.9万人次,公开出版编研档案资料3014种,举办档案展览12870个,接待参观2545.2万人次,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2021年全国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档案事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贯彻实施档案法和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守正出新,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提质量,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更好履行全国档案事业宏观管理和中央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确保档案事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人 才
报告原文
优化项目申报、评审、经费管理、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努力消除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使他们能够沉下心来致力科学探索,以“十年磨一剑”精神在关键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档案工作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证。
一是大规模开展干部培训。从2021年上半年起,拟对各省、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档案部门负责同志和分管档案工作领导普遍进行一次轮训,着力提高干部理论素养、政治能力、法治意识和专业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制定培训计划,对本地区本系统档案干部进行培训。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通过专题培训、专项工作、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打牢理论根基、政治根基、业务根基、道德根基,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组织实施人才强档工程。对档案行业人才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根据“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中长期档案人才队伍培养规划,着力培养一批有深厚档案学术涵养的管理人才和档案编研开发、档案保护修复、档案科研、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领军人才。2021年,国家档案局将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特别是要发现一批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与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合作,加快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开展档案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建设一批“档案工作实训基地”。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突出品德能力业绩,以形成良好的导向。
三是要着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继承和弘扬老一辈档案人优良传统作风,选树甘于平凡、创造非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激励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争当新时代最美奋斗者,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凝聚起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磅礴力量。
安 全
报告原文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档案工作
筑牢安全屏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绝对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一些。档案安全本质上是政治安全,档案管理的核心要义就是安全保管。近年来我们虽然一直都在强调这个问题,连续发了多个文件,但档案丢失、损毁等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安全保密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工作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档案安全更加不容有失。
一是各级档案部门要把档案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档案主管部门要把档案安全工作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对档案安全事故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档案馆(室)和其他档案保管机构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着力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要按照《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档案馆灾害防治工作指南》等,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要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项整改,注重堵漏洞、强弱项,提高人防、物防、技防针对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积极推进自主可控环境下档案业务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档案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作用,提升各级档案部门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信息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继续抓好馆库建设。档案馆库是保障档案安全的必备基础和先决条件,在“十三五”时期馆库建设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推进档案新馆库建设,特别是要加快推动无馆库、危房馆库、面积不达标的档案馆(室)进行馆库新建或改扩建。要加强新建馆库的工程质量监管,未经全面验收或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得搬入使用。
(本版对标档案工作内容,摘自陆国强同志在2020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的报告。)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3月18日 总第3653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