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召开厅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会上,浙江省档案局有关人员汇报了《规划》编制情况。
会议认为,《规划》认真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精神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思想正确、总体思路清晰、主要任务明确、实施工程可行,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规划》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档案强省建设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迭代升级“五档共建”,谋划部署7个方面主要任务,体现了走在前列、先行示范的要求,具有浙江特色。
会议强调,全省档案部门要在制定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将“狠抓落实”贯彻到规划的全生命周期,锚定“十四五”的目标任务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晰责任、细化任务,建立实施督查、评估、考核机制,按照“每年有突破、两年大提升、五年开新局”的要求,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实施、落地见效。
《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依法治理成熟定型、开放利用普惠共享、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档案强省,开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全面建成档案强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更加巩固、依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开放利用更加优质、整体智治更加高效,基本实现高水平的档案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档案工作重要窗口。
《规划》属于省级一般专项规划,列入《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于2020年3月启动编制,历经一年多时间,目前已报浙江省发改委审核,拟于近期发布。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4月1日 总第3659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