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启动档案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是机构改革以来天津市档案局、天津市档案馆首次在档案法治领域协同联动,联合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的创新尝试。天津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委办公厅将组织开展全市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列入2021年厅工作要点。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档案法规定,对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逐项进行检查。检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规定”有关要求;严肃追究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对发现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切实把档案法的刚性和档案部门的执法权威树立起来。
本次检查分为部署准备、自查、实地检查、反馈总结和整改5个阶段进行。按照监督检查工作安排,124家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全部提交了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为保障检查质量,市档案局、市档案馆面向全体检查人员组织开展培训,针对区档案馆、市级机关、企业集团等不同检查对象的特点,分门别类讲解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程序。
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抽调37名业务骨干组成3个联合监督检查组,自4月初开始,深入各单位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实地查看、质询讨论等方式,对档案实体安全保管、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档案服务外包管理等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在档案库房、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展厅、档案查阅室等重要点位,检查组认真查看相关设施设备,对馆库温湿度、档案消毒方法、消防安全、用电保障等进行详细问询,对相关单位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档案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组如实记录情况,现场进行小结,实事求是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同时,检查组将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调查研究有机结合,深入了解各单位对新发展阶段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索解决档案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路径和方法。
截至目前,检查组已检查15个区档案馆、8家机关单位、2家企业、2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下一步,市档案局将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着力解决档案基础设施薄弱、档案安全存在隐患、收集整理不规范、档案不按期移交、档案开放不及时、档案数字化比例低、电子公文归档未普遍开展等难点问题,以监督问效的实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5月3日总第3673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