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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对脱贫攻坚档案工作进行再部署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1-05-10 13:42:39883次

近日,江西省档案局与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按时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进行再次部署。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档案和扶贫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从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深刻认识把脱贫攻坚档案完整收集起来、记录新时代这段伟大奋斗历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做得怎么样”作为衡量“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有没有、“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具体标准。

《通知》要求,今年6月30日前,省、市、县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县级扶贫部门,要在做好脱贫攻坚文件材料收集的基础上完成档案整理,并将脱贫攻坚档案目录报送同级综合档案馆;乡镇要将脱贫攻坚档案目录报送至县级综合档案馆。今年12月31日前,县扶贫部门及乡镇的脱贫攻坚档案须向县级综合档案馆完成移交。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扶贫部门组织协调、档案部门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紧扣目标、紧盯节点,抢抓时间、赶抓进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档案工作。各级档案和扶贫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资源共享、思路共谋、责任共担、任务共推的联动机制,合力推进脱贫攻坚文件材料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建立落实全省脱贫攻坚档案工作月调度机制,并将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及功能区档案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对部分重点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调度和督查情况将在全省通报。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5月10日 总第3676期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