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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市委常委、秘书长金湘军任组长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1-05-13 13:55:40934次

近日,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市委常委、秘书长金湘军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文化、教育等工作的副市长曹小红,市政府秘书长孟庆松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柴慈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李晶,市档案馆馆长阎峰,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11家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中央和天津市委有关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审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指导推动、督促落实重要档案工作,协调解决整体性、长远性、跨部门的档案工作重要问题等。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档案工作有关问题,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和公文拟办、联络协调,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等。李晶、阎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成立是天津市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体制优势,落实党委和政府档案工作责任制,完善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创新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天津市档案事业在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领导小组将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发文制度等,有效发挥组织保障作用,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全市重点档案工作,协调解决档案馆库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难点问题,推动天津档案事业再上新水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5月13日总第3677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