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甘肃省档案局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档案局等四部委有关通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省档案局准确把握目标任务,会同省财政、商务、税务等部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及时启动试点工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秘书长任组长,相关厅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结合省情实际制定试点方案,实行“国家试点(省级试点)+市级试点+县级试点”的模式,把试点范围延伸至市县一级,扩大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行业领域,在保证国家试点顺利推进的同时,确保14个市(州)和86个县(区)都能参与试点,努力达到以点带面、同频共振的效果。
在具体工作中,省档案局注重加强3个方面的协调,为各级各单位提供6个方面的指导。一是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四部门分管领导经常沟通工作情况、交换工作意见,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把舵定向;各职能处室负责同志通过召开碰头会、座谈会,以及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深入探讨各环节工作和问题,确保做到步调一致、信息互通。二是加强工作部署推进的协调。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向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了解有意愿参与试点单位的推荐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方面加快工作进度,宣传发动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试点。三是加强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协调。针对试点意愿较强、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坚持重点跟进、跟踪指导,及时答疑释惑、提供意见建议,引导重点单位进一步增强试点积极性。同时,通过主动沟通、加强协调,开展了税收政策指导、财会工作指导、模块设计指导、优化内控指导、信息技术指导、发票归档指导6个方面的指导工作。
省档案局在确定试点单位时,严格把好推荐关口和审核关口。一方面,对当前基础条件还不具备、开展试点决心不大的单位,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坚决不搞“大水漫灌”“降低标准”的试点,防止试点工作难以形成有效经验;另一方面,坚持“成熟一个、培养一个、推荐一个”,从初始环节入手,加大审核力度,主要看试点单位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试点思路是否清晰、措施办法是否具体、人员经费是否保障,确保推荐的试点单位能够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开展工作。经过层层筛选,省级层面严格按照国家试点有关条件和标准,对推荐的意向单位试点方案进行了集中评审,共有6家单位复审通过。市、县两级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正在对报名的单位试点方案进行审核。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5月17日总第3679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