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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多套“组合拳”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5-24 10:19:43847次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福建省厦门市档案局牵头组织协调,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多套“组合拳”并举积极有效开展第三批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为厦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厦门市档案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市档案馆等试点工作组织部门,成立厦门市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小组,各部门指定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谋划部署,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筛选试点单位,发挥示范作用。试点工作小组及时召开碰头会,共同研究讨论、筛选对比和审核把关,并与拟推荐的试点单位一对一沟通了解,积极宣传电子发票电子化带来的便捷、便利和好处,并给予业务指导,选定厦门市所属的11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包含了国企、民企和外企)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市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召开推进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档案局组织召开由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11家试点工作推荐单位、2家试点工作经验分享单位等共同参加的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共同开展试点工作。市档案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动员部署;与会人员交流业务、分享经验和解读政策,并建立微信工作群,线上线下保持密切互动,有效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联合下发通知,推动工作落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下发通知,以文件形式转发上级文件精神,明确11家试点单位名单,并提出试点内容、试点条件和方案报送等工作要求,为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试点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推进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五是研制试点方案,打下良好基础。各试点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及时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试点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报经厦门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审核后,按要求上报国家档案局备案,努力推进试点工作按计划进行并形成典型经验和做法,确保2021年10月底前顺利完成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