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中小微企业档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4小时咨询热线: 400-015-194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地方动态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7-15 11:28:53795次

本报讯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之际,2021年6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视频会晤。两国元首宣布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正式决定《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延期。

2001年7月16日,中俄两国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和“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外交理念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确立了新型国家关系。《声明》是指导中俄关系在新形势下继续向前不断发展的一份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声明》第七条明确将“深化两国档案领域合作”作为加强两国人文交流的重点落实任务之一,充分体现了两国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

今年是《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也是两国档案领域合作协议签署20周年。20年来,两国档案领域合作积极平稳地发展,取得了丰富务实的成果,合作机制也从工作组提升到政府间分委会。

《声明》为新时代中俄档案领域合作注入了动力,将有力推动两国档案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准确把握新时代中俄关系对档案工作的要求,继续加强与俄罗斯档案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稳步落实《2021—2025年中俄档案合作分委会工作大纲》中的各项任务,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推动两国档案领域合作取得新成果,为进一步深化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贡献力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7月15日 总第3704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