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藏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自治区文物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红色档案征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关于“要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开展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人民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全区各族人民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之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西藏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自治区文物局4家单位牵头,面向全区征集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等重要历史时期的红色档案。
此次红色档案征集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区党委常委、区党委秘书长刘江,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汪海洲专门作了批示。征集工作旨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更好地挖掘、抢救和保护散存于社会并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发挥好红色档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党的光辉历史和伟大功绩的重要作用。此次红色档案征集内容为: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西藏的执政、组织建设和发展,反映民族团结、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的工作、生活的图片;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西藏执政、组织建设和发展过程当中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举措、活动和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令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报刊、诗歌、歌曲、图书、人物传记、口述史、纪念文章等;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奖章、勋章、证书、证件、肩章、臂章,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代表性人物的论著、传记、回忆录、画册、笔记、书信、事迹资料、生活用品等;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有关录音、录像、资料等。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7月15日 总第3704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