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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0-07-17 14:21:182463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根据我局工作计划,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开始受理科技成果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将2019年9月底前验收完成的成果,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查,择优推荐。

二、推荐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作为推荐单位,需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档案科技管理系统”进行成果推荐工作。“档案科技管理系统”登录期限为7月20日至8月20日。

三、成果报送

推荐单位须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成果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同一推荐单位所有成果的纸质材料应同时报送国家档案局技术部。

每个推荐成果须报送已装订纸质材料一式4份,《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纸质材料1份(盖推荐单位章)。

《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2020年度推荐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可在“档案科技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四、推荐截止日期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技术部科技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3093016、55605255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9号

邮政编码:100037

电子邮箱:kjc@saac.gov.cn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