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根据我局工作计划,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开始受理科技成果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将2019年9月底前验收完成的成果,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查,择优推荐。
二、推荐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作为推荐单位,需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档案科技管理系统”进行成果推荐工作。“档案科技管理系统”登录期限为7月20日至8月20日。
三、成果报送
推荐单位须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成果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同一推荐单位所有成果的纸质材料应同时报送国家档案局技术部。
每个推荐成果须报送已装订纸质材料一式4份,《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纸质材料1份(盖推荐单位章)。
《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2020年度推荐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可在“档案科技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四、推荐截止日期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技术部科技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3093016、55605255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9号
邮政编码:100037
电子邮箱:kjc@saac.gov.cn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