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1-08-19 13:53:412245次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档案局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档案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要抓紧抓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湖北红色资源,持续办好相关档案展览展示活动,用档案讲好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来坚守初心使命的故事,更好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类档案”的归集工作,及时做好“两类档案”的目录报送及接收进馆工作,确保“两类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聚焦“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积极融入“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档案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档案工作,依法收集保存全省奋斗历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档案。认真做好新修订档案法贯彻实施工作,抓好地方配套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省档案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编制实施好全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湖北特色、全国示范的样板项目,推动全省档案事业提档升级,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影响档案事业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档案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为契机,推动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更加重视关心支持档案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把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8月19日 总第3719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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