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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8-26 08:36:10868次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军作出“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批示要求,温州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并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文件,该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转化为扎实做好当前各项档案工作的强大动力,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高要求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资源。围绕服务庆祝建党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用好用活“省一大”召开地、“红十三军”等红色资源,用红色档案讲好红色故事。二是高站位做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档案归集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两类档案”归集工作的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不折不扣将“两类档案”收集好、整理好,积极推进“两类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探索建设“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档案监管”平台,实现档案资源共享共用。三是高质量推进新修订《档案法》宣传贯彻。以新修订《档案法》实施一周年、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举办宣传展览、便民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推动档案普法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掌上执法,开展档案专项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四是高标准实施档案“十四五”规划。推进温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构建工作责任闭环机制,高标准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五是高效能谋划补齐发展短板。发挥“党管档案工作”的体制优势,加快数字档案系统流程重构、技术融合和平台整合,做好全国试点工作“后半篇”文章,深入实施人才强档提升工程,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样本”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