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中小微企业档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4小时咨询热线: 400-015-194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地方动态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准确把握实践要求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8-27 10:01:51833次

新 疆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王国华)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族档案工作者倍感振奋、倍感自豪。连日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增强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不辜负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

收到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后,自治区档案局迅速行动,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全区各级档案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认真研究部署。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学批示与学党史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档案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新疆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理解、提高认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干部专题学习交流会,结合本职工作谈体会、谈收获、谈思路、谈举措,进行深入交流,推进“学批示、见行动、开新局”走深走实。

下一步,新疆将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在全区上下掀起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热潮。近期将召开全区档案部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专题会议,对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深化对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为根本遵循,加快编制《“十四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把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十四五”新疆档案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宁 夏

本报讯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度重视、高位谋划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润儿强调,要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为新的起点,推进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雷东生主持召开党委办公厅厅务会议进行传达学习,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下一步,宁夏将从6个方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一是加强档案工作顶层设计。谋划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意见,研究提出解决影响档案事业长远发展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推进档案工作破难题开新局。二是建立更为紧密的局馆融合机制。细化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和馆的具体业务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工作对接清单,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三是推动“十四五”档案事业开新局起好步。以“两办”名义下发宁夏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解读培训,坚持集中资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十四五”档案事业开好局起好步。四是抓好新修订档案法贯彻实施。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制定出台自治区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突发事件等重点领域档案归集的标准规范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规定。五是抓紧抓实“两类档案”归集工作。建立局馆领导包抓指导机制,协调多部门联动,确保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六是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资源。全面摸清宁夏红色档案资源家底,加大红色档案接收征集力度,为更好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夯实资源基础。 马振高

贵州省档案馆

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档案馆两次召开馆务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并结合省档案馆工作实际,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责任感,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学批示、见行动、开新局,实现省档案馆各项工作上台阶、升水平、开新局。一是精心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实质,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多平台宣传学习贯彻落实的实际行动和进展成效,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三是联系档案馆工作实际,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切实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利用、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认真抓好档案安全保障工程、档案信息化强基工程、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档案基础业务“一体化”建设工程、省档案馆新馆一期项目建设工程、人才强档工程六大工程的落地实施,落实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任务,推动省档案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 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8月26日 总第3722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