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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8-31 13:33:33858次

本报讯 近日,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浙江省温州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转化为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推动温州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庆祝建党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用好用活“省一大”召开地、“红十三军”建立地等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和疫情防控档案归集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两类档案”归集工作的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积极推进“两类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探索建设“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档案监管”平台,实现档案资源共享共用;高质量推进新修订档案法宣传贯彻工作,以新修订档案法实施一周年、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为契机,通过举办展览、开展便民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推动档案法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推进温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构建工作责任闭环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发挥“党管档案工作”的体制优势,加快数字档案系统流程重构、技术融合和平台整合,做好全国试点工作“后半篇”文章,深入实施人才强档提升工程,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样本”贡献档案力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8月30日 总第3724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