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高瞻远瞩、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把对档案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明确了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任务,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档案工作“怎么看、怎么做”的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企业是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重要载体,企业档案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史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档案工作者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通过学习寻求破解企业档案工作难题的方法,把学习效果落实到行动上,推动企业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强学习。企业和企业档案工作者要加强对重要批示的学习,各企业档案部门要将学习重要批示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各级企业党委(党组)把学习重要批示作为近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之一,将学习贯彻重要批示作为企业202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各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要把学习贯彻重要批示作为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协作组活动重点内容,并以协作组为平台,择机召开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的专题座谈会,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各企业档案工作者要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认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理解、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解难题。“十三五”期间,企业档案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但一些束缚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难题仍旧存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为档案事业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各企业档案部门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强化担当作为,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难题。自新修订的档案法颁布以来,国家档案局一直着力推动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部分企业内部,还存在企业党委(党组)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还没完全落实到位或是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为此,各中央企业应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体制机制,以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为重点,压实下属企业党委(党组)的档案管理责任,引导下属企业党委(党组)优化档案机构建设,加强档案人员配备,增强档案部门的履职能力。
新修订的档案法新增了“监督检查”专章。检查是档案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尤其对于企业档案工作来说,检查至关重要。目前,国家档案局已经下发了检查工作办法,并选定了10家中央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中央企业要扎实做好检查过程的管理,落实落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好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尽快建立下属企业档案工作检查工作机制,完善本集团档案检查标准,让档案检查机制在本集团运作起来,把检查工作作为压实下属企业档案管理责任的增压器。要增加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供给,做好《国有企业档案处置办法》的出台和解读工作,进一步加快《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开发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进度,加快企业档案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和发布进度。
三要见行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中央企业要不断加强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一方面,要加大红色档案编研力度,以用促管,加大红色档案资源的征集力度,进一步丰富红色档案资源。另一方面,要做好红色档案资源的梳理清点工作,加强红色档案资源的修复力度。在加强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中,中央企业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大工程档案的管理,不仅要加快推进档案验收制在财政预算支持科研项目中的实施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军工档案工作,把党领导重大武器装备研制的历程记录好、保管好。
四要开新局。当前,与服务大局密切相关的企业档案工作有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科研档案工作、开发区档案工作、具有国家和社会保存价值档案范围界定工作等。各地档案主管部门要紧盯不放,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确保相关工作如期完成。同时,企业要创新档案事业发展思路,不断加强横向合作,借助有关部门的力量,推动企业档案工作出成效;主动融入大局,寻找企业档案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开拓企业档案事业发展的蓝海;大力应用新技术,在电子档案管理中加强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不断加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力度。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9月2日 总第3725期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