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档案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1-09-08 20:33:58922次
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档案馆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献遗产保护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走深走实,认真对照全国和山东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照年初制定的全市重点工作方案、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细化分解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补齐短板差距,不断探索新方法、开拓新路径,努力推动青岛市“十四五”档案事业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以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根本遵循,努力构建资源丰富、管理规范、开放共享、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档案馆事业发展新格局,推进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档案治理效能和档案现代化管理迈上新高度,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档案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档案力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9月6日 总第3727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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