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联合启动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单位验收工作,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6家单位顺利通过验收。
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做好此项工作作为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要求和实现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联合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从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明确15家试点单位,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验收组在前期对试点单位进行联合巡回指导和预验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试点验收工作指南要求,认真听取了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天津能源集团、天津红日药业、天津用友软件公司、天津航天信息公司、东港瑞云天津分公司试点工作报告,观看系统功能演示,审阅相关材料,经问询讨论后认为,6家单位对标一流、精心组织,建立了财务、档案、信息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两类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电子发票归集、报销、入账、归档、利用等全流程网络化管理,在助力信息共享、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运转效率、降低监管成本、推进数字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会计档案实施电子化单套制管理提供了经验,一致同意6家单位通过验收。
会议对全市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做好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通过加快试点推广应用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在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中主动作为,有效降低社会成本。二是要通力协作、注重实效,高质量完成试点验收工作。各工作专班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树立大局观念,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分批分类开展试点验收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全流程梳理,把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流程优化作为重点来抓,确保优质高效完成试点验收工作任务,争创全国一流。三是要总结成果、完善机制,充分发挥试点引领示范作用。认真梳理试点工作各个环节流程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做好试点成果向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转化,加快扩大试点单位范围,为向全市推广奠定基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9月9日 总第3728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