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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档案移交工作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09-23 18:02:25935次

本报讯  近日,南宁市政府印发实施《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建设单位移交全套工程技术资料。项目前期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并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项目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设单位应将其BIM模型数据及装配式建筑技术数据,在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同时,一并移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9月20日 总第3733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