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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建设项目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1-10-21 13:44:533555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和《“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水平,推动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持续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试点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16〕11号),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取”的原则,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管理模式选取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方案和经验。

二、试点任务

1.建立以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核心,相关单位和人员权责明确,覆盖从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形成、流转、归档”到电子档案“移交、保管、利用”等的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

2.研究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中存储格式、元数据、电子签名、封装和备份等关键技术方案,提出保证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的解决方案。

3.研究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电子档案分类体系,提出项目档案仅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实现方案。

4.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功能需求,提出适合项目管理需要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5.研究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的建设项目电子档案数据挖掘,提出电子档案更好服务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的利用方法。

三、试点条件

1.项目目前处于建设初期,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有较高的需求。

2.项目档案管理水平处于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前列,项目信息化程度较高,项目管理业务系统能够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档案管理系统具备电子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系统管理等基本功能,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项目实际需求对系统功能进行扩展,项目管理业务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完成对接或已预留接口。

3.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相关的电子签名、数据封装等技术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备研究和解决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方面的技术条件。

4.领导重视支持档案工作和试点工作,能够为试点所需的人员、技术、资金等提供保障。

四、试点申报和组织

1.各省级档案主管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根据试点任务和试点条件,择优推荐试点项目候选单位并负责试点申报工作,每家单位推荐试点候选单位不超过2家。

2.各试点候选单位从试点任务中选择1项或几项作为试点内容,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任务作为试点,并编制试点方案(见附件)。

3.国家档案局负责审核试点方案,确定试点项目;跟踪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年度检查;组织试点验收,宣传推广试点成果。

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试点申请和方案报送至国家档案局经科司项目处。

联系人:刘畅然、谢志成

联系电话:010-55605233(兼传真)

电子邮箱:jksxmc@163.com

附件:试点方案大纲(供参考)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试点方案大纲

(供参考)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三、项目信息化建设情况

四、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现状、主要需求及存在问题

五、试点任务、范围、时间及总体内容

六、试点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内容

七、试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