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黑龙江省档案局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档案法,研究推进下一步贯彻实施。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王文铸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省委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档案馆、哈尔滨市档案局、哈尔滨市档案馆、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地铁集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新修订的档案法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修订亮点、时代特色等作专题发言,并结合实际工作,就档案开放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监督检查及下一步贯彻实施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档案法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明确了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新修订的档案法旗帜鲜明地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写入法律,从根本上回答了档案“为谁而管、为谁而用”的问题,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理顺体制机制,为机构改革后的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新修订的档案法明确了机构改革后局、馆法律职责和工作定位,有利于推动黑龙江省档案工作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新格局。三是健全制度设计,夯实和巩固档案工作本源。新修订的档案法调整范围全面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方面、各种类型档案的形成和管理,为推动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四是突出行政法功能,完善细化依法治档法律责任。新修订的档案法增设“监督检查”专章,强化了各级档案局对档案工作监督管理的责任要求。五是强化利用导向,充分发挥档案服务国家治理体系效能。这次档案法修订充分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档案工作“三个走向”,形成了一整套促进档案开放利用的制度安排。六是聚焦信息化发展,加快推进档案工作战略转型。新修订的档案法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为破解黑龙江省发展难题,加快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撑。七是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筑牢档案资源安全新防线。新修订的档案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和应急管理、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的角度进行了规范,为确保档案安全,服务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
会议提出,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的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要全面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全省档案战线开展多种形式学习讨论活动,坚持学原文、对比学、结合学,真正学懂弄通,切实依法行政。二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联合开展新修订的档案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学习专栏、专家论坛,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网上答题等方式,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要求和进度安排,及时组织力量对全省现存档案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确保各项制度与上位法衔接和配套,为新修订的档案法正式实施和黑龙江省出台地方法规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