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明确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价值所在。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将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衡量业务工作实际成效的重要标尺,严格对标对表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任务,校准工作方向、找准工作差距,切实把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转化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思路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贯彻落实,学批示、见行动、开新局。
一、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资源方面
(一)系统谋划红色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全面提升红色档案的保管利用水平。结合《“十四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将红色档案的保护与开发作为方案重中之重,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红色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重点在加强统筹规划、推动资源整合、实施整体保护、实现系统开发等方面下功夫。“十四五”期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珍稀红色档案认定、红色档案精品展览推介、红色档案利用案例评选等活动,有效提升红色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把红色档案的保护与开发作为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支出的重点方向,为地方档案部门红色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革命历史档案的整理、编目、著录和数字化。组织辽宁省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集中开展“大区档案”的整理、编目、著录和数字化,制定数据规范,确保工作质量。支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国家档案局的组织领导下继续开展《抗日战争档案汇编》编纂工作。支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围绕重要历史时间节点举办红色展览、出版红色书籍、拍摄红色专题片。
(三)引导和支持地方档案部门把红色档案开发利用与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认真总结近年来红色档案开发利用工作经验,特别是上海牵头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庆祝建党百年之际联合举办“长三角红色档案珍品展”,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做法,鼓励更多地方档案部门联合协作,利用红色档案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二、推进“两类档案”归集工作方面
(一)督促各级档案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档案局今年4月印发的《脱贫攻坚档案和疫情防控档案归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归集范围、归集标准、归集程序等要求,及时将有保存价值的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及时指导有关单位和档案馆做好“两类档案”的目录及数字化成果移交和接收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两场战役的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相关档案资料不遗漏、不散失。
(二)在认真总结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类档案”归集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支持各级档案部门开展专题档案目录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等重点领域档案工作,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建设专题档案数据库,加大相关档案资源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整合力度,建设国家级专题档案记忆库,全面记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走过的伟大历程、创造的伟大奇迹。
三、档案法和“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方面
(一)加强档案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档案馆网布局、档案开放利用、机关档案工作、档案移交与处置等方面开展法规制修订工作;力争年底前出台《各级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工作规定》,完成《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修订工作;启动《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修订,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推动党对档案工作领导的具体化,从源头上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另外,适时启动档案移交接收、到期档案处置、档案价值鉴定、档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相关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专业档案管理。着手对前两批专业档案目录进行修订,适时制定第三批专业档案目录,推进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等一批专业档案管理规定的出台;完善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专业档案管理体制,强化各类专业文件材料、电子数据归档监督指导,特别是要及时归纳总结专业档案电子数据归档工作开展较好单位的经验做法,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专业档案电子数据归档工作;根据《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并提出各类民生档案服务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有关举措。
(三)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检查。根据国家档案局工作安排,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档案安全工作的具体情况等,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档案工作综合检查,从检查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通过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真正把法律的权威和刚性树立起来,为“十四五”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破解影响档案事业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方面
(一)进一步推动馆库建设确保档案安全。开展全国档案馆馆库建设现状调查并以适当形式通报有关情况,抓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给档案事业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加大对档案馆库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无馆库、危房馆库、面积不达标的档案馆(室)进行馆库新建或改扩建,切实把档案馆库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实现数字转型。要以电子文件单套制管理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据化为方向,逐步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要加快数字档案系统迭代升级,不断拓展档案服务应用场景,着力提升数字档案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数字监管手段,探索实施档案工作智能化管控,推进档案数字治理取得实效。
(三)研究并提出加强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意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对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点围绕地方档案机构改革后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信息化战略转型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需要和期盼等,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破难题开新局的思路和措施。
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责任感、神圣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档案馆(室)工作新局面,决不辜负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殷切期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0月25日 总第3746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