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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印发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1-10-25 13:41:28835次

本报讯 近日,《“十四五”辽宁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为根本遵循,着眼于将档案事业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去统筹谋划。《规划》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依法治档、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底线6项工作原则,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展望了2035年建成更高水平的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的远景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形成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档案资源建设更有成效、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更高、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档案人才和科技支撑更加有力,为建设档案强国贡献辽宁力量。《规划》围绕发展目标提出了6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主要任务即推进“四个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规划》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按照《“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全省各级政府将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省级档案主管部门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融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档案宣传,营造良好的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辽宁省档案局已将《规划》的贯彻落实纳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推进全省档案重点工作任务措施》。下一步,辽宁将结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规划》,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0月25日   总第3746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