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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磐安县将“村档案员”纳入“山城办事员”制度——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10-26 13:30:51877次

本报讯  2020年以来,浙江省磐安县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将“村档案员”纳入“山城办事员”制度,实现了各行政村报账员、档案员、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丰收驿站”办事员“四员合一”。全县各行政村的档案工作有专人负责,档案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磐安县农村档案干部队伍不稳定、岗位职责落实难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为此,县档案主管部门从2020年开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新修订档案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档案局隶属党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有利条件,顺应县委、县政府推进乡村治理“多员合一”的改革趋势,积极建言献策,将“村档案员”纳入了“山城办事员”制度,实现了村报账员、村档案员、村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丰收驿站”办事员“四员合一”,有效解决了农村档案工作人员不稳定、岗位职责无法落实等关键问题。

“山城办事员”制度是磐安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局、磐安农商银行推出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制度。该制度实行三级管理机制,磐安县成立“山城办事员”领导小组,乡镇设立“三资”代理中心,行政村组建“山城办事员”队伍,四部门联动开展工作;按照“优化年龄、提高薪酬、固定办公”的原则,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236个行政村选聘了245名“山城办事员”,按季开展“点对点”培训,全方位落实人员年轻化、综合素质提升化、业务熟练化要求;实行坐班工作制、台账登记制和优质服务制,日常服务推行标准化建设,对村民提出的申请“立即办、承诺办、报送办”,并为山区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为加强“山城办事员”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磐安县档案部门建立了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分析研究解决乡镇(街道)在推进镇、村两级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乡镇,设立“山城办事员”管理中心,将乡镇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员纳入乡镇“山城办事员”领导小组,由各乡镇(街道)档案员负责“山城办事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在行政村,明确村支书为农村档案工作第一责任人,“山城办事员”具体负责本村档案工作,村监委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档案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将档案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开展档案工作专项督查,并分层级、分批次对各乡镇(街道)“山城办事员”进行档案业务培训,提升档案业务水平。据统计,“山城办事员”队伍累计为基层群众提供档案服务3万余人次、查阅利用档案3.2万余卷(件),帮助解决基层矛盾纠纷1000余件。

实践表明,“山城办事员”制度不仅是加强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更是新形势下扭转农村档案管理薄弱局面、夯实农村档案工作基础的有力举措。如今,磐安县镇、村两级干部档案意识显著增强,农村档案工作齐抓共管的态势已经形成,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不断凸显。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0月25日 总第3746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