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档案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抓实规划的贯彻实施和落地见效,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定于2021年11月下旬,由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与政策法规研究司、人事司共同在线举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公益大讲堂”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1. 各级档案局、档案馆业务人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档案馆业务人员;
2. 各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机构档案人员,各省、地市、县直属机关档案人员;
3. 中央企业总部及所属单位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推进档案治理体系、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深化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强化档案科技和人才支撑等内容,邀请国家档案局“十四五”规划起草组同志全面准确对《规划》提出的 26 项主要任务和 7 项重点工程进行解读宣讲,彰显档案事业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依法治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底线的原则。课程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专题辅导,“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编制过程、主要内容以及要把握的重点问题,以“四个体系”建设为主线,解读“十四五”时期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经济科技档案工作和档案科技信息化工作。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23-24日
方式:在线直播+回放
直播平台:获得场景视频(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报名
今年是贯彻实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请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认真组织报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档案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档案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事宜,并于11月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报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档案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档案馆联系人、联系电话:
薛 飞 李 洋 010-63015117
朱 强 010-83172368
2.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范思宁 010-63010809
王芳芳 010-63017742
3. 中央企业档案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心初 010-63013879
张智明 010-63011416
张中泽 010-63016510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抄送:各副省级市档案局、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