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办事、给基层减负减压,北京持续开展证明清理工作,市政府审改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民政局多部门协同联动,目前,共取消银行要求市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具证明19项,共取消市级社会组织设定证明15项。证明取消后,将采取信息共享、告知承诺、调查核实等方式替代办理,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办事企业群众。
据介绍,市政府审改办近日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对北京地区101家银行日常全量业务要求客户提交的证明进行清理。经过逐项研究评估,最终决定取消北京地区银行要求北京市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具证明目录共19项,其中,涉及政府部门开具5项,事业单位开具5项,基层派出所开具3项,社区居(村)委会开具6项。
比如,以往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客户,申请办理个人贷款时,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公积金贷款还款清单(盖章),今后市民只需现场登录公积金网站查询个人账户并打印结果。再如,身份证遗失被他人冒用已贷款并出现贷款逾期的客户,申请删除人行征信不良信用记录时,以往需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遗失补办证明,今后将采取银行调查核实、客户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等方式进行。
与此同时,市政府审改办会同市民政局对注册登记的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设定的群众办事过程中需提交的证明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名称中包含“证明”字样但属于证件、凭证、专业文件的予以去除,对实质上属于证明的进行逐项研究、合并同类、整理规范,确定出市级社会组织设定证明共15项,这些均被清理。
记者注意到,这15项证明包括社会团体设定的证明2项,基金会设定的证明12项,民办非企业设定的证明1项。比如申请从事国家级大型活动志愿者时,以前需提交志愿者来源单位开具政审证明,今后可直接由相关协会负责与志愿者来源单位核查办理。
证明取消后,将采取社会组织主动核查、社会组织告知政策条件+办事群众做出承诺(即告知承诺)、办事群众提交其他证件凭证等方式替代办理,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办事企业群众。
附件:
1.取消北京地区银行要求北京市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具证明目录(共19项)
2.取消北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设定证明目录(共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