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填写廉政档案……”近日,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纪委监委在更新廉政档案信息时发现,某局局长填写的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经过研判后责令该局长重新填写,这是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一个缩影。
红河州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监督执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按照“对标对表、突出重点、按人归档、动态更新、方便实用、安全保密”的原则,制作红河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由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填报。填报内容包括干部信息、廉政情况、述责述廉情况等,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摸清廉情底数。同时,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作用,将档案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加强对系统部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红河州下辖市、县纪委监委同样压实责任,将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压实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廉政档案实时动态更新,保证廉政档案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有效地为干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责任追究等提供重要依据。河口县纪委监委实行定期收集与动态补充相结合,采用每月更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数据、每季度更新基础数据、每年全面更新数据的方法,确保廉政档案如实反映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在干部任用调整、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档案内容更新,提升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填写廉政档案的过程也是干部自查自纠的过程,有助于推动干部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廉洁意识。”屏边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为全县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严防“灯下黑”。
“廉政档案的建立既拓宽了监督执纪工作渠道,又为开展日常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处置提供重要参考,更精准地为党员领导干部‘画像’。”红河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巩固廉政档案建设成果,在发挥效用上下功夫,着眼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为分析、研判、处置问题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