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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印发“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12-03 11:23:54885次

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十四五”沈阳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当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市档案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围绕发展目标,从档案治理体系、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档案信息化、档案人才建设和科技创新6个方面确定了18项具体工作任务。

《规划》强调,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规划组织实施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切实提升档案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沈阳市档案局已将《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纳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全市档案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下一步,市档案部门将结合实际,做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的评估督导,全面推进“四个体系”建设,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2月2日 总第3762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