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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制定印发“十四五”档案业务专项规划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1-12-16 16:09:28906次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制定印发《“十四五”山东省档案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十四五”山东省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山东省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山东省档案馆档案保护与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4个档案业务建设专项规划。其中,档案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经征求省大数据局、省人社厅意见,以省档案局、省档案馆文件联合印发全省有关部门单位;省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保护与开发专项规划抄送16个市档案馆。

制定印发档案业务建设专项规划,是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为未来5年全省档案业务建设明确了目标方向、细化了任务举措。省档案局、省档案馆高度重视档案专项业务规划的编制工作。2019年,根据国家档案局业务建设评价反馈意见,省档案部门狠抓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开展专项业务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责任处室,提出时限要求,其间多次召开馆务会、专题会、座谈会等,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研究调度。各责任处室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聚焦山东档案事业发展的短板弱项,坚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坚持开门问策,充分征求市县档案馆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注意与《“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山东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之间的衔接,保障专项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

专项规划的出台实施,为“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山东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深化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推动全省档案事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2月16日 总第3768期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