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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 进一步完善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机制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1-12-24 09:59:29894次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安徽省马鞍山市进一步完善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机制,出台了《马鞍山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鉴定开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馆藏档案鉴定开放的范围、工作程序、部门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主要包括以下4点内容:一是根据新修订档案法的要求,将馆藏待开放档案的年限由满30年调整为满25年,同时将涉密档案的解密纳入鉴定开放工作范围;二是建立了联合鉴定工作机制,进馆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到期档案进行初步鉴定,出具是否开放的初审意见,提交档案馆进行复审、终审,减轻档案馆在鉴定工作量和尺度把握等方面的压力;三是明确要求对按卷整理的档案进行卷内文件逐件鉴定,借助数字档案馆系统提供卷内可开放档案数字化副本,改变了长期以来因卷内有一件档案限制利用而全卷档案不能开放的做法,实现档案“应开放尽开放”;四是局、馆协同推进,档案馆负责组织开展本馆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档案局负责通报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情况,并将鉴定开放工作绩效纳入各单位档案工作年度考核。

下一步,马鞍山市档案馆将制定《办法》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鉴定开放标准、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更好地满足群众档案利用需求。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2月23日 总第3771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