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档案工作“三个走向”重要论述精神,执行档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档案工作主体责任,以党政机关档案工作责任制为牵引,推动党管档案工作立制度、建机制、有落实,将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层层分解档案工作责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档案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档案法列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专题学习,力求先学、多学、深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档案法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党委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档案法纳入全省“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档案主管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档案法专题培训;组建全省档案法宣讲团,开展档案法百场巡讲活动,推动档案法知识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档案专业期刊、微信公众号、专家在线直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档案法,使人民群众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着力建立起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探索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方式;创新档案监管执法模式,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提升档案管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档案专项执法活动,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把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8月10日总第3562期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