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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推进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和宣传教育工作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2-03-07 08:41:15828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山东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红色档案保护开发工作的要求,近日,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档案馆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和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省深入系统做好红色档案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与机制保障。

《方案》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论述和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发挥红色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统筹采用征集保护、社会宣教、新闻宣传等多种手段,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红色档案活起来、亮起来、热起来。《方案》立足山东档案工作实际,紧密围绕《“十四五”山东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全省档案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做好新时代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和宣传教育工作,提出4个方面16项任务:一是加强红色档案保护开发,重点做好开展红色档案征集、建设红色档案专题数据库、推出红色档案编研重大成果、提高红色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等工作;二是突出做好革命教育场所展示利用工作,重点做好开展红色档案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推动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助力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史实研究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红色档案社会宣教活动,重点做好参与主题成就展、组织“强国奋斗有我”群众性宣教活动、制作推送“红色档案思政课”、开展档案人学党史讲党史“五进”活动、开展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等工作;四是做好红色档案宣传报道,重点做好开设专栏专题、加强全媒宣传、协调中央媒体报道等工作。

《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档案馆,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省委党校、省委党史研究院、省教育厅等省直部门以及全省各级宣传、档案、党史研究部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方案》强调,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定期研究会商,强化一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方案》的印发为全面加强山东红色档案资源保护开发提供了重要契机和支撑保障。下一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协同,认真做好《方案》的贯彻实施,加快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提高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和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3月3日总第3799期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