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各级档案部门把档案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组织领导、隐患排查、容灾备份、制度建设和督导考评,抓实、抓好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为档案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严格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档案安全责任。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制度,提高档案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档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和完善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档案安全设施设备,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自查自纠。此外,全市档案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级档案部门树立“档案安全、人人有责”理念,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档案安全责任网,确保上下贯通、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建立了档案馆(室)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入汛以来,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加大汛期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档案实体绝对安全。同时,要求各部门档案室及时增加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完善《档案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将档案室列为24小时值守重点巡查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和档案撤得出、保得住。市、县综合档案馆严格对照《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安全风险自查,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全市各级档案馆(室)积极开展馆(室)藏档案非法外借情况排查,梳理非法外借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定期收回外借档案。
为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档案数据丢失、损毁和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建立了档案信息安全容灾备份机制,对档案数据进行断网保存、多介质备份,细化管理措施,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异地容灾备份;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档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着重强化档案安全管理及档案员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健全档案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保管保密制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等制度,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档案安全管理规范化。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将档案安全工作列为市直各单位及各县(自治县、区)档案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规范建立满足档案安全管理需求的档案馆(室)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及市直单位档案安全工作的督导,对档案实体及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督导整改落实情况。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8月17日 总第3565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