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福建省档案局多次下发文件,不断加强全省档案部门疫情防控、防火、防汛、项目建设等安全工作,通过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档案安全责任。
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省档案工作会议上,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吴偕林要求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绝对安全。同时,针对福建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强调要强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应急准备,开展应急演练,始终筑牢安全保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福建省档案局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档案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档案馆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加强档案网站、微信公众号、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严格落实档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和安全备份措施,杜绝档案数据失泄密现象;针对全省19个在建综合档案馆项目,要求落实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抓好项目施工质量,时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省档案馆定期组织对省馆、后库、老干部活动中心进行安全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厦门、泉州、三明、莆田等地档案馆深入新馆项目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同时,福建省档案局将档案安全工作纳入执法检查范围,不定期组织对市、县两级档案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在开展档案收集、整理、数字化、保管利用、开放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中筑牢安全防线;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危房馆库、面积不达标的档案馆新建或改扩建,对个别档案馆被挪用、占用等情况列出清单并给予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要求各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备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汛、突发事件、网络安全等应急演练。
此外,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向地方财政部门申请经费支持。其中,省档案馆落实省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稳妥推进综合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省档案局在推动将“档案安全”“档案馆安全管理”分别纳入省平安综治考核、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主动争取成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福州、厦门、三明、莆田4个设区市档案局参照成为当地消安委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馆全部列入当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地加强与消防、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漳州市档案馆组建微型消防站,福州、南平、龙岩等地档案馆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疏散逃生演练。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6月30日 总第3850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