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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进一步做好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工作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2-08-12 16:19:26891次

近日,云南省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进一步做好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以来,云南省档案局组织全省146个综合档案馆全面加入平台,并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通知》根据平台应用取得的成效,针对出现的问题和短板,从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作风、规范服务,数字赋能、整合资源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刻认识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对档案工作的变革性、引领性作用。全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强化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档案馆要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好查档业务工作人员,实行“首查责任制”,确保受理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及时。《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将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作为检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通知》要求各档案馆领导要落实“一线工作法”,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查档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每一件查档申请,确保工作时效;馆内各业务部门要全力保障查档服务。各档案馆要强化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拖沓散漫、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生冷粗暴等现象;要制定工作规程,提高查档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做好有关服务信息公示和场所标识指引,不断增进群众对档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将做好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相关工作作为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数字档案资源和信息化手段,破解长期存在的档案资源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各档案馆要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提升馆藏档案数字化率,全面构建档案目录数据库;根据平台档案查阅需求,重点建设有关档案专题数据库。各地要建立局馆协同、馆室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清单管理,一类一策,以数字化为支撑,创新推进各类专门业务档案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8月11日 总第3868期 第一版